中共神农架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神农架林区监察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第四头条
头条 第一头条 第二头条 第三头条 第四头条 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党纪法规 视频图说 专题专栏
【镜鉴自省】郭辉:树廉洁之风 行廉洁之事 做廉洁之人
来源: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3 11:19    分享:

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中,红坪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围猎陷阱》,从案例还原贪腐官员被“围猎”的“场景”中不难看出,心理防线的“闸门”一旦被打开,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难以遏制,那些贪腐党员干部就是在“自我麻醉”式的心理暗示下放纵贪念肆意生长,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之路。

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干部,要深知“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警示片中多位领导干部在不法商人的“围猎”下,贪欲膨胀、腐化堕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事业尽毁、家庭破碎、名声扫地,沦为阶下囚,这些腐败分子在断送自身前途和全家幸福后才后悔不已。

究其腐败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需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年轻的党员干部更要始终坚持自省自律自强,时时处处慎独慎初慎微,勤禅“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带头筑好拒腐的思想防线。

结合警示教育片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感受:

忠诚于党的信仰 筑牢“被围猎”的思想防线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要筑牢理想信念的“本”和“根”,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眼睛明亮、立场坚定。

认识要深化。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矢志不渝地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动摇。

头脑要清醒。自觉遵循《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要求,严守六大纪律,带头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带头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陶冶高尚情操,培养健康情趣,升华思想境界,坚守精神家园。

言行要统一。忠诚可靠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有理性的自觉、具体的行动,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境下,都要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

忠诚于党的宗旨 守牢“公权力”的运行底线

“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

要视权为公器。位高者责重,名赫者责大。要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擅自滥用,不能被家人利用,不能给朋友借用,更不能搞交易使用,必须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要自觉守法纪。“举头三尺有法纪。”对党员干部来说,如果将纪法铭记于心,是有效防范腐败风险的护身符;如果将纪法束之高阁,则会成为提前结束政治生命的催命符。党员干部必须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自觉在法律法规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

要主动受监督。实践证明,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干部拒绝监督,迟早要出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监督不是挑刺找茬,跟谁过不去,而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爱护。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要求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切实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

忠诚于党的组织 敲响“不敢腐”的廉洁警钟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对组织忠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治家要严格。家风好,家人就是清白为官的第一道屏障;家风坏,家人就是清白为官的第一道障碍。党员干部必须确立“守家”有责的意识。

交友要谨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党员干部要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纪律,切实管住管好自己的“娱乐圈”、“生活圈”、“交往圈”,决不能飘飘然、昏昏然,在别人的“围猎”中掉进圈套。

作风要清廉。作风体现党性,作风关乎形象。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弘扬清正、清新、清廉的风气。

“高飞之鸟,亡于贪食;深潭之鱼,死于香饵。”警示教育片中的案例发人深省、促人深思,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从中吸取教训,自觉抵挡物欲诱惑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守好“廉洁关”,不要让自己成为围猎场上的“猎物”。(郭辉,作者系红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