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树立为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对木鱼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杨某某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2025年6月,群众匿名反映杨某某利用职权在木鱼镇青峰村瓦屋场征地搬迁中虚报土地面积7亩套取征地补偿款的问题。经查,2014年7月木鱼镇为推进红花养生古镇拆迁工作,与杨某某父亲(青峰村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其中征收该户土地19.33亩,2025年7月木鱼镇纪委组织规划、村委会等多个部门对原征地实物进行了现场复核,实测征收土地面积与原征收土地面积基本一致,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8月,木鱼镇纪委对杨某某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二、关于对红坪镇信访办主任张某某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2025年4月,群众匿名反映红坪镇信访办主任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田某某五保金的问题。经查,张某某系五保户田某某外甥,2021年1月因田某某原照料人去世,经田某某兄妹、侄子侄女等亲属召开家族会议并经村委会见证同意照料人变更为张某某妻子,并由其管理五保金账户,经调查比对五保金账户支出与田某某日常开销、医疗费用等生活开支吻合,且通过走访座谈亲属、村民和村干部,均对张某某妻子履行照料职责情况表示认可,无侵占五保金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8月,红坪镇纪委对张某某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三、关于对阳日镇武山村村干部孙某某和刘某某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2024年8月,群众匿名反映孙某某和刘某某在发放村民法治文艺演出劳务费时不按报账天数支付费用,擅自缩减天数侵占群众劳务费的问题。经查,2019年武山村组织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文艺汇演活动,孙某某和刘某某负责演员召集和节目排练,同年6月25日,经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商议决定活动费用从村级财务列支,约定村民劳务费用标准,排练时间从2019年6月21日起算至7月12日演出结束,并对参演群众实行签到管理。后孙某某根据演员签到表、舞台搭建拆除用工表等资料按程序报账并向村民据实兑付了劳务费,反映问题不属实。2024年11月,阳日镇纪委对孙某某和刘某某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四、关于对林区人民医院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2025年4月,群众匿名反映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违规提拔潘某为副主任医师的问题。经查,2024年8月潘某被提拔为人民医院医务部副主任,其资格条件符合该院中层干部任职要求,提拔程序合规,岗位实为事业专技11级(住院医师),未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5月,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林区人民医院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上述失实检举控告有的反映人主观臆断、道听途说,有的不明真相、存在误解,不仅干扰正常信访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资源,更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政治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纠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统筹推进,积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全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