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隔这么久了还能收到一笔退费款,真的太好了!”近日,咸宁市嘉鱼县湖畔花城48户业主收到了此前交给物业公司的2300元燃气开户费,谈及退还开户费一事,业主们纷纷点赞。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管理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8月以来,按照省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省积极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住建厅成立工作专班,周密拟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对全省住建部门的统筹部署,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压实责任 合力铲除侵害群众利益土壤
“整治期间,全州住建部门向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门移交办理物业企业违法违规案件11件;联合市监、发改部门对52家物业转供电企业进行了清理;对4家违反转供电代收加价、消防特种设备超期检测的物业企业给予行政处罚24.95万元,清退转供电多收价款125.68万元。”近日,恩施州住建部门交出了专项整治工作成绩单。
工作人员在利川卓越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检查
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今年8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扛起主体责任,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共5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专项整治问题进行“清单式、销号式”整改。
整治期间,各部门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有效形成整治合力。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问题线索征集,努力铲除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生存土壤,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靶向监督 紧盯问题线索规范经营环境
利川市某小区一居民实名向市住建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物业企业超过国家核准电价向小区业主收取电费。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联合行动,对物业企业涉嫌违法加价行为开展立案调查。经查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物业企业返还违法收取费用7393.82元,并处以罚款1.5万元,市住建局对物业企业给予信用扣分处理,并在《恩施日报》进行曝光。
省住建厅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相联合开展督查调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掌握整治工作进度;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定期定点开展工作督办。同时,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与住建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查办案件,联动合力监督,确保阶段任务落地见效。
查改结合 全力提升风清气正物业生态
今年8月以来,全省物业领域结合“美好家园”创建活动,以为群众办一件力所能及的小事为出发点,在居民小区开展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植树增绿、环境整治等房前屋后的实事活动共计2485件。
“我们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位不够”、“已有的充电位也不安全”,武汉市洪山区东原乐见城小区的业主们反映。接到业主诉求后,东原物业高度重视,一面将电动车位焕新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实诺”行动。经组织多方、多次协调,开发商同意拿出自有产权的40余个车位改造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位,每年减少经营收入400余万元。同时,东原物业投入5万元为已有电动自行车位加装了门禁系统,确保消防安全、群众满意。
开发商自有产权停车位改造后,电动自行车在专门开辟的充电位进行充电,有效防止了消防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住建系统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物业领域群众投诉举报8922起,开展执法检查6521次,对1256家物业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48家企业给予信用扣分处理,向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881条次,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1057家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罚款197.7万元,曝光案例203起。省住建厅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还通过实地调研、暗访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一项项问题,解决的是与群众幸福感息息相关的烦心事。一件件实事,打通的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一次次督查,巩固的是风清气正的物业服务生态。“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指示要求,持续巩固‘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成果,有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