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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腐毁伞进行时】强化督办 严查快处 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24 11:32    分享:

“大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市督导组反馈的7个方面20条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深入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近日,保康县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中约谈会,县委书记张世伟对襄阳市督导组督查反馈问题涉及的水务局、交通局、城关镇等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迅速成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并从省公安厅、省人大等单位抽调骨干充实专班力量。5月和8月,共组织18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座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省惩治“保护伞”工作和问题线索核查进展等情况进行两轮全覆盖督办检查,发现问题106个,并点对点发函督促整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检查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导。

襄阳市纪委监委通过督导检查、工作调研、包保案件、工作约谈等方式,对各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指导和督办。督办办理进展,多次对某非法采砂涉黑案专门督办樊城区纪委,对2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采取留置措施。督办重要案件,对重点突出、性质恶劣、案情复杂的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并挂牌督办。

保康县纪委监委组建专班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回头看”,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以责任倒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落细。截至目前,督查整改清单中涉及的7个方面2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个。

兴山县纪委监委成立3个工作专班对全县8个乡镇96个村(社区)及相关县直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监督检查,采取资料审核、重点问题督查、现场入户走访、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一步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监管,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稳步推进。

黄石市铁山区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不查、检察机关有案不诉、审判机关有案不判等行为进行全覆盖巡察。此外,还要重点查找扫黑除恶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干部态度消极、工作不力等问题。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政法等部门工作推进不力,尤其是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坚决予以查处。

“土门村换届工作指导组负责人吴某某和刘某某2人因对履行换届选举监督职责不力,导致黑恶势力主要成员连某某当选该村主任被立案审查,指导组其他8名成员被追责,5名民警因对连氏黑恶势力公开滋事打击不力被追责。”近日,广水市纪委监委分别对扫黑除恶不作为的15名“太平官”进行追责,其中4人立案审查、11人组织处理,社会反映强烈。

该市纪委监委通过以案追责专项活动,强化干部扫黑除恶的责任担当。对土门村村霸问题中的不作为干部追责问责15人,对其他12条扫黑除恶不作为干部问题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

云梦县监委监委对线索不移送、压案不查、失职失责、跑风漏气、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坚决予以查处。

襄阳紧盯政法机关工作不力、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纪检监察机关毁伞拍蝇不力实施问责。因工作统筹不力、线索移送办理不及时,襄州区、保康县政法机关6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因办理上级交办件超期、线索移交不及时等问题,南漳县纪委、保康县纪委分管副书记被工作约谈,推动压力持续传导、任务有效落实。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坚持快查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目前,已问责相关人员89名,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53人。(责任编辑:童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