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纪委监委下沉流动接访通告
林区纪委监委下沉流动接访通告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林区纪委监委自即日起开展下沉乡镇、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和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至7月上旬(具体接访时间以各流动接访小组的通知为准)。 1.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乡镇、村(社区)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1.流动接访一组(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红坪镇、大九湖镇及其村(社区)的接访工作。约访联系电话18107207299(接访小组负责人薛飞)。 2.流动接访二组(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松柏镇、阳日镇及其村(社区)的接访工作。约访联系电话15727083131(接访小组负责人张敬一)。 3.流动接访三组(第一审查调查室):负责木鱼镇、下谷乡及其村(社区)的接访工作。约访联系电话15335975000(接访小组负责人代艳)。 4.流动接访四组(第二审查调查室):负责新华镇、宋洛乡及其村(社区)的接访工作。约访联系电话13593778012(接访小组负责人刘森)。 1.来访群众可提前电话联系所在地区的接访小组负责人,约定接访时间地点;约定现场反映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检举控告书面材料,在接访时间内到接访地点进行反映。 2.多人反映相同问题的,请自行推选最多3名代表来访。 3.来访群众在接访现场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信访秩序, 错时来访,不扎堆聚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 群众向流动接访小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流动接访期间不便向流动接访小组反映问题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网络等方式向林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