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2起党员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林区神发水电有限公司夹道河电站工作人员孔雁飞醉酒驾驶的问题。2020年3月31日13时许,孔雁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孔雁飞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71.9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2020年9月18日,林区人民法院判决孔雁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12月,林区纪委给予孔雁飞开除党籍处分。
阳日镇无职党员黄正彪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6月18日20时许,黄正彪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黄正彪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3.5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2020年9月2日,林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正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12月,林区纪委给予黄正彪开除党籍处分。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应如此。在公安机关严查酒驾醉驾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坚决予以严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和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
2021年春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切实筑牢管党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公安机关要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治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基层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不姑息、不放纵,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