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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3 10:57    分享:

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单位职责

林区纪委、林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责,对林区党委和省纪委监委负责。同时,林区监委还对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其职责为: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七是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八是负责与林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九是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十是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林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12个职能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 、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室。

综合设置5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分别为: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

另林区党委巡察办在林区纪委监委机关办公。

三、人员构成

截至2020年底末,林区纪委监委及林区党委巡察办编制合计65人,实有人数51人。另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表格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表格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表格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表格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表格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见附件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85.7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01.42万元),2020年支出合计1585.72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81.4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96.71万元,降幅29.5%,主要原因是审查调查场所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完毕,无新增工程项目经费。

2020年支出合计1404.28万元(不含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8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68万元,占比93%;项目支出103.6万元,占比7%,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376.72万元,降幅22%。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1.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04.71万元,占比71.55%;

2.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察)工作(项)支出35万元,占比2.5%;

3.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182.6万元,占比13.01%;

4.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8.94万元,占比1.35%;

5.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60.93万元,占比4.34%;

6.2020年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2.24万元,占比2.3%;

7.2020年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9.27万元,占比2.8%;

8.2019年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0.6万元,占比2.15%。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度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88万元,其中:办公费13.41万元、印刷费2.81万元、水电费10.42万元、邮电费15.59万元、差旅费20.01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维修费4.51万元、会议及培训费1.49万元、劳务费25.55万元、委托业务费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万元、公务招待费0.47万元、工会经费16.22万元、福利费24.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9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8.31万元,降幅6.5%。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大幅度减少;二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意识明显提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1万元,服务支出24.7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设备、家具采购和物业管理服务及车辆加油、维修保养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3.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另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当年购置数为0;公务接待费0.47万元,接待12批次72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减少31.2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1908万元,其中房屋1210万;通用设备类439万元;家具类88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09万,专用设备23万元,无形资产-软件39万元。

另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全部为执纪执法用车;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其他说明事项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资金103.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实施,进展顺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规范,圆满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委机关2020年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部门履职效益明显,总体效果较好,全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本单位部门整体、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0年部门整体预算(含调整预算数)1585.72万元,执行数1404.28万元,完成预算的8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高压惩治腐败,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三是聚焦疫后重振,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四是聚焦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五是聚焦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本领持续提升。

2、2020年项目预算103.8万元,执行数1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主要产出和效果:纪检监察信息化科技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3、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量化精准度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增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做好支出规划,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结合项目评价结果,强化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等。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其支出口径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不含项目支出中的相关费用。


附件1: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docx

附件2:中共神农架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