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五)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林区纪委、林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责,对林区党委和省纪委监委负责。同时,林区监委还对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其职责为: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七是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八是负责与林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九是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十是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林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内设12个职能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 、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室。
综合设置5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分别为: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末,林区纪委监委及林区党委巡察办编制合计65人,实有人数51人。另退休人数15人。
第二部分 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表格见附件)
(一)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五)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预算总收入1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3万元,省级纪检监察补助29万元,上年结转15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0万元,上升7%。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干部职工晋级晋档、职务职级变化工资基数增加;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2.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预算支出合计106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0万元,上升7%。按支出功能划分,共8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5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察)工作(项)支出3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79万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4万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9万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3万元,上升2.68%。主要原因为干部职工晋级晋档、职务职级变化工资基数增加。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6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以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抚恤金、年终奖励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维修护费等支出。
(3)留置办案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相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4)巡察工作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相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度林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7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48万元,资本性支出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12万元、邮电费11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4万元,因国出国(境)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福利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福利费8万元,劳务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购置27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105万元,拟用于人员增加后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及公务用车购置、物业管理服务、车辆加油维修保险、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1元。其中公务接待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公务用车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下降4.5万元,减少82%;公务用车费保持不变。
(五)国有资产情况占有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1908万元,其中房屋1210万;通用设备类439万元;家具类88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09万(共有执纪执法用车4辆),专用设备23万元,无形资产-软件39万元。
(六)其他说明事项
林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062万元,全部实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其中涉及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3万元。
年度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为推动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