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五)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林区纪委、林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责,对林区党委和省纪委监委负责。同时,林区监委还对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其职责为: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七是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八是负责与林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九是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十是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林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内设12个职能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 、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室。
综合设置5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分别为: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末,林区纪委监委及林区党委巡察办编制合计65人,实有人数51人。
第二部分 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表格见附件)
(一)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五)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0万元,省级纪检监察补助29万元,上年结转10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1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转隶人员经费全部列入纪委保障,人员增加,各项支出预算增加。
2.支出预算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合计99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17万元,增长47%。按支出功能划分,共8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9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察)工作(项)支出3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79万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9万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9万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各项支出预算增加;留置办案经费增加。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6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以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抚恤金、年终奖励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维修护费等支出。
(3)留置办案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相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4)巡察工作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相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度林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73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46万元,资本性支出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电费11万元、邮电费5.5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劳务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购置27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85万元,拟用于人员增加后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及公务用车购置、物业管理服务、车辆加油维修保险、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下降0.5万元,减少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25万元,因现有一辆执纪执法公务用车累计行驶公里数已达27万公里,拟更换一台。
(五)国有资产情况占有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1746万元,其中房屋1210万;通用设备类341万元;家具类67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09万(共有执纪执法用车4辆),专用设备19万元。
(六)其他说明事项
林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99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6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年度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促担当、优环境,护发展一体发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加强,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充分发挥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林区保护与发展事业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