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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力气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22 08:49    分享:

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是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必须迈过的一道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力,在“不能腐”“不想腐”上下更大功夫,综合施策、精准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推动防范治理腐败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办案”切入,是“铲土壤、促治理”的基本路径。严查重点问题,紧盯“七个有之”问题,严惩政商勾连腐败,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加大查处政治骗子、政治掮客力度,深挖彻查新型和隐性腐败。严治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清理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风险隐患。统筹国内国际两个战场,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力度,深化跨境腐败治理,铲除腐败滋生的境外土壤。

加强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释放行贿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完善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不断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分类施策、宽严相济,始终做到于法有据、实事求是,注重保护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趋利性办案,不断提升惩治行贿综合效能。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既要割除毒瘤,还要直击病灶、开好药方、跟踪疗效。坚持“个案深度剖析”和“类案共性分析”相结合,深入查找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管空白点,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关键一招,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把防治腐败与改革举措同步谋划部署落实,完善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防止“粗制滥造”“一发了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建议治本功能。加强实践探索,推动形成有效预警、深化惩治、贯通联动的治理腐败机制。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注重凝聚监督合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监督。完善专责监督体系,健全“组组”协同、“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合等机制,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在强化综合监督、规范专项监督、优化专责监督、深化群众监督上创新突破,着力解决力量不足、人员分散等短板,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健全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推动各监督主体完善信息互通、线索互移、力量统筹、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

统筹推进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建设。坚持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两手抓、两促进,让崇廉拒腐成为党员干部和社会大众的价值理念。一方面,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不断调整完善指标体系,加强“上对下”监督,由“集中、定期”向“动态、常态”转变,强化成果运用,增强研判权威性。另一方面,深化清廉湖北建设,把规范政商交往作为重要抓手,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把加强纪律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推动强化行业自律、廉洁风险防控,带动构建清廉社会生态。(赵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