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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林区基层干部热议“鄂纪励十二条”
来源: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0-25 08:58    分享:

“基层情况复杂,特别是在面对闹访等现象时,‘鄂纪励十二条’就是我们担当负责的坚强后盾,坚定了我们基层干部不怕事、勤做事的勇气和信心。”日前,阳日镇党政办干部伍文勇在认真学习“鄂纪励十二条”后感慨道。

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鄂纪励十二条”),明确十二条“硬招”,旗帜鲜明的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为改革促进派、实干家、创新者鼓劲、撑腰,消息一经发布,在广大基层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鄂纪励十二条’解决了大家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让人振奋。”新华镇龙潭村支部书记谷学英介绍,该村第一时间向村里各个党员转发了消息,并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学习文件精神,面向群众广泛宣传,让干部群众人人知晓。

连日来,林区纪委监委通过党小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学习,并把开展“鄂纪励十二条”有关政策宣传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作为走访调研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单位纷纷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把“鄂纪励十二条”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培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

“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十二条’硬招很及时,很有必要,是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创业者壮胆的有效举措。”在林区纪委监委开展的专题调研活动中,阳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戢太国推心置腹地表示。

林区团委办公室主任王春娇在研读“鄂纪励十二条”后颇有心得,“‘鄂纪励十二条’十分接地气,体现的是宽严相济、严管与厚爱并重,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抛开顾虑、挺起腰杆、大胆作为、勇于担当”。她还表示,自己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委员,在认真学习并宣传好政策的同时,也会时刻提醒机关干部职工,要正确理解政策出台的初衷,不要假借“容错”之机挑战纪律底线,明知故错。

“要提升严格执纪执法能力,真正做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负责,同时,力戒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