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19时,林区纪委常委会最后一项议程正式进行,林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柴景山亲手将“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一一交到各班子成员手中,嘱咐大家要严格遵守“十五不准”行为规范,把它当成“指南针”、“紧箍咒”和“护身符”。
11月23日下午,林区纪委监委举行“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集中发放仪式,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自律卡,把监督触角延伸至8小时以外,为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
林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蔡邦洪为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一支纪律部队,必须做到底线在心中,党徽在心中,戒惧在心中,规范在心中,坦荡在心中,依纪依法执纪监督,以铁的纪律锻造作风过硬的执纪执法队伍。”林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蔡邦洪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集中发放仪式上强调。
据了解,《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出台后,林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夜学、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学习,确保“十五不准”入脑入心,成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林区纪委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自身权力运行监督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家访谈话和内部审计监督、加强纪法教育等十项工作措施,强化内部监管。大九湖镇纪委通过QQ群、微信工作群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十五不准”行为规范。
“履新第一天就收到了这份特殊‘礼物’,今后将随身携带,时刻牢记行为规范要求,模范遵守纪律和规矩,让自律卡成为‘护身符’。”林区党委巡察办主任程爱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