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将至,为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情气正的社会环境,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日前林区纪委发出通知,提醒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一个严禁”: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私分、截留、克扣节日慰问金、慰问物资。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组织要按照“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继续把“节日反腐”作为管党治党的前沿阵地来坚守,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对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向上级纪委报告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