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林区党校召开校委会会议,集中学习了《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并就贯彻执行“第一种形态”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对《办法》全文逐条进行了学习解读,并要求支部从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领会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机关党员干部实际,把“第一种形态”运用好、落实好。二是明责履责。学校党支部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运用“第一种形态”要亲自研究、部署、提醒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要把管工作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结合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第一道防线”。三是将《办法》学习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深化对‘第一种形态’的理解和把握,精准掌握使用方式、情形和实施程序,熟练掌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要求。四是强化工作过程管控。加强对支部落实“第一种形态”过程、效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管理,按要求统计报告运用情况,确保“第一种形态”执行到位、效果到位,务求实效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