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林区检察院按照春季集中整训活动安排,组织开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专题宣讲会,全体在职在编干警参加了学习。
监察室主任曹川结合案例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全面解读了检察人员“七大纪律”,对检察人员工作生活中的一些易发多发的违纪风险点进行了再提醒、再强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玉波进行了点评,并就如何抓好《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为制定依据,回应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检的新要求、新期待,是检察人员都应该自觉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二是进一步严守办案纪律。办案事关检察机关生命线,办案安全出了问题,检察机关公信力无从谈起,各部门都要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三是要加强学习。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确保“七大纪律”要求入心入脑,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履行职责,绝不踏红线一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